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江凌在南部四县调研中关于“推动乡贤返乡创业”工作部署,着力引导激励栾川在外乡贤返乡创业,支持和服务家乡经济建设,助推乡村全面振兴,栾川县结合洛阳市《关于支持乡贤返乡创业的若干措施》,通过走访调研部分乡贤,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建议,经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形成了《栾川县推动乡贤返乡创业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为进一步完善方案,宣传支持政策,吸引更多栾川在外乡贤返乡创业,现予以公告,请于9月10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县委组织部,联系人:张玉良,联系方式:66831093,邮箱:lcxzzbrcb@163.com。
2021年8月30日
栾川县推动乡贤返乡创业工作实施方案
(试行)
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激活乡贤资源、凝聚乡贤智慧、汇集乡贤力量、发挥乡贤作用,着力引导、支持、推动成长于栾川,在外地积累了一定资本、技术、人脉、经验的企业家、外出务工人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群体返乡创业,带动城市资本、技术、人脉、经验等要素流入乡村,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助推乡村振兴。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3—5年努力,吸引一批乡贤返乡创业,实施一批发展前景好、产业关联度高、带动能力强的大项目、好项目,乡贤返乡创业、参与乡村治理、带领群众致富的模式和机制趋于完善,成效明显。
二、政策激励
(一)创业政策
1.实施乡贤返乡创业培训行动,将有培训意愿的乡贤全部纳入免费创业培训范围。支持返乡创业者参加网络(电商)创业培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且符合条件的,可按照1500元(含网络教学平台服务费)标准享受创业培训补贴。在栾注册的开展网络(电商)创业培训服务技术平台企业和培训机构,每扶持1名创业者成功在栾注册开办网店,且持续经营6个月以上、无违法违规交易行为的,按照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助;在栾注册的跨境电商创业服务机构,每扶持1名跨境电商创业者成功开办跨境电商店铺,且持续经营6个月以上、无违法违规交易行为的,按照3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助。(牵头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商务局)
2.返乡乡贤首次创办中小微企业取得市场主体资格且有固定经营场所,稳定经营1年以上,带动当地3人以上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符合条件的,一次性给予5000元开业补贴。对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可按新招用员工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牵头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3.对于申报省、市、县优秀项目且符合条件,并经评审认定的大众创业优秀项目,给予一次性项目补助;返乡创业企业在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水电费等,按当月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牵头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4.乡贤返乡创业企业成功创建国家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一次性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成功创建省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一次性分别奖励5万元、5万元、2万元;成功创建市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一次性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鼓励乡贤返乡创业企业领办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对创建成功的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一次性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5.支持乡贤创办的新型经营主体开展本土品牌化建设,对新通过地理标志农产品、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三项认证的,一次性分别奖励5万元、2万元、1.5万元。乡贤参加全国性展会(农投会、农洽会、农博会等),获得金奖、优质奖的一次性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支持乡贤返乡创业企业在洛阳市工业互联网平台积极开展产销对接活动,每年给予对接额1%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科技工信局、县财政局)
6.鼓励乡贤返乡创办企业建设“星创天地”,首次通过国家级、省级备案的,一次性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牵头单位:县科技工信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7.深入推进返乡创业示范县和示范园区建设,对认定为市级返乡创业示范县的,可享受50万元奖补;对认定为市级返乡创业示范园区的,可享受20万元奖补;对评为市级返乡创业示范项目的,可享受2—10万元奖补。(牵头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二)金融政策
8.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个人,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返乡创业企业每带动1户脱贫户或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符合相关条件的,可获得10万元贷款用于企业流动资金,并享受3年以内不高于基准利率优惠。(牵头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科技工信局、人民银行栾川县中心支行)
9.中小微企业办理续贷业务期间,可运用还贷周转金缓解流动资金困难,额度不超过其贷款金额的70%,单笔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万,单户企业在用金额不超过1000万,使用时间不超过15日,可免费使用7个工作日。(牵头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科技工信局、人民银行栾川县中心支行)
10.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村镇银行、农商行等在风险共担基础上开展批量融资担保业务,引导将返乡创业企业平均担保费率降至2%以下。(牵头单位:县科技工信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三)税费政策
11.在规定期限内,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12.返乡创业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创业就业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3年内分别按实际招用人数和每人每年7800元、9000元的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牵头单位:县税务局;配合单位:县人社局)
(四)要素保障
13.实行企业开办、注销“一网通”,企业开办全流程压减至3个工作日办结,24小时内完成印章刻制、备案工作。推进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一窗受理”改革,联动办理“水、电、气、暖”过户手续,大幅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限。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2个工作日办结外,其他不动产一般登记业务、抵押登记等均1个工作日内办结。开展预约上门服务、延时办理服务。对接利用“豫事办”“洛事办”APP,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牵头单位:县发改委;配合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税务局、国网栾川县供电公司)
14.加大对乡贤返乡创业用地倾斜力度,在组织编制县乡国土空间规划时,每年安排不少于10%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贤产业发展用地。鼓励乡贤利用合法登记的宅基地、空闲建设用地,发展乡村民宿、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等产业,从简从快办理各项手续。(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各乡镇(管委会))
(五)关心关爱
15.探索建立村(社区)乡贤参事会、乡镇(管委会)乡贤联谊会,引导乡贤参与社会基层治理,加大从乡贤人员中发展党员、培养选拔村干部工作力度。每年评选表彰一次“栾川县十大乡贤创业致富带头人”,对获此荣誉的,其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可在县内自由择校就读,免费游县内景区。对表现突出的乡贤,在“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五一劳动奖章”等评选中给予倾斜,在推荐“两代表一委员”,可优先考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以村史、乡贤榜、公德榜等形式记载乡贤公德,对家乡贡献大、特别优秀的乡贤可载入栾川县志。全方位、多渠道宣传优秀返乡创业乡贤典型事迹,关心返乡乡贤生活、思想状况,营造尊重乡贤、乡贤支持家乡建设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县政府办、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县教体局、县文广旅局)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
建立县级推进、乡镇落实、村(社区)主体的工作机制。由县推动乡贤返乡创业工作专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各乡镇(管委会)要把乡贤返乡创业作为“一把手”工程,认真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制定年度计划,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政策措施,推动形成“支部统领、党员带头、乡贤出力、群众参与”的乡贤工作模式。
(二)全面摸排,建立乡贤库
各乡镇(管委会)以行政村为单位,进一步摸清摸准在外乡贤底数,全面了解乡贤人士特点专长、工作动态、发展意向和回乡意愿等,根据返乡意愿、行业、专长等分类建立返乡创业人才数据库,在乡贤集中区域开展返乡入乡创业投资对接会,对有返乡意愿的乡贤,每人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一名同志负责,通过召开座谈会、登门走访,发慰问信、邀请函等形式,加强与重点乡贤能人沟通联络,引导其返乡创业。
(三)搞好调研,完善项目库
立足我县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各乡镇(管委会)围绕“212”现代产业体系,对照《栾川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加大调研力度,建立完善乡贤回归即可投资的项目库,为乡贤返乡创业提供指导名录。
(四)服务对接,当好“店小二”
对乡贤返乡创业的重点项目,推行“首问负责制”,首次接待有返乡意愿的机关工作人员是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所在单位是首问配合单位,遵循“首问接待、对口办理、全程负责”原则,实行“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做到“只进一扇门、只找一个人,办成所有事”,确保乡贤创办项目顺利推进。